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0321(三位一体代码)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0年招生计划总数235人,测试分组、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范围、招生计划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0321(三位一体代码)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0年招生计划总数235人,测试分组、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范围、招生计划如下:
注: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报名时,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以确定测试分组。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改变测试分组,不可跨组填报;在选考科目范围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测试组内专业可兼报。
第五章 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7日-2020年5月31日。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二、师范组1、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非师范组1、非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对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者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w.zjhu.edu.cn),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经审核通过后生效。文件上传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件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4M/张。考生相关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
1.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用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后上传。
2.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高中阶段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等(800字左右,必须本人手写,代写及打印稿均无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3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综合测试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
4.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缴费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
一、学校对所有考生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6月2日前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二、学校原则上分别按照不超过各组总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如报名人数不足该组招生计划数的4倍,则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全部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三、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为: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4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如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超过该组计划数4倍,则按实际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人数确定。
四、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条件考生未满该组计划数4倍情况下,学校专家组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申请材料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书面评审。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包括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两部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累计总分,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折算成满分100分),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占30%(满分为100分)。考生申请材料可参评奖项范围如下: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正式发表论文;或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PCSS)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B级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个人项目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获三级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个人项目前5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个人项目前10名。
6.其他类: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优秀团员。
若考生评审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个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术。
五、2020年6月12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第十六条 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140元/人。
二、缴费方式:微信平台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
入围综合测试考生请于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期间,微信搜索“湖州师范学院计财处”公众号并关注→缴费服务→平台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短信验证码(报名注册手机号获取)→登录→订单缴费→2020年三位一体报名缴费→选择订单进行支付→缴费完成。
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考务费概不退还。
第十七条 2020年7月8日起,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八条 报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具体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内容:
1.师范组1、师范组2
时间:2020年7月12日08:00—18:0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
测试内容:面试。测试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
2.非师范组1、非师范组2
时间:2020年7月12日08:30—10:3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
测试内容:笔试。测试相关专业基本技能和素质。
二、需携带备查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准考证;3.证书原件(报名申请材料中提交者)4.进校健康证明材料(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成绩评定:均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十九条 2020年7月16日起,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学校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别按照不超过各组总计划数1:4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该组入围考生名单。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个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术。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列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且要求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化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水产养殖学(卓越班)。
五、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0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改变测试分组,不可跨组填报;在选考科目范围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测试组内专业可兼报。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总分150分)。
七、专业投档办法:根据各组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师范组1、师范组2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九章 咨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2001、232112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进校健康证明材料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2020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此外,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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