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ldn’t care less与could care less
Paris Hiltonj (希尔顿酒店)集团创始人的曾孙女,腰缠万贯,可谓“含着银汤出生”的典型。她是美国曝光率最高的明星之一,任何举动都会引起巨大的关注。奇怪的是,她出名不是因为她有钱,也不是因为她有特别的才能(比如唱歌或演戏),而是因为她喜欢疯狂派对。换句话说,她因为不务正业而出名,又因为出了名而越发不务正业。
当Paris Hilton一卷性录影豆带在网络上散播开来之后,媒体对她的关注达到新高民。至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抵制有关她私生活的报道,齐声敲响:”We couldn’t care less!”
简单地说,couldn’t care less等于don’t care at all。凡是要表示“我毫无兴趣”的时候,couldn’t care less就派得上用场了。比如:
Maggie: Hey, I heard that Christy had a boob job.(magic;嘿,我听说Christy做了隆胸手术。)
Stacie: Oy, I couldn’t care less! (Stacie: 噢哟,关我什么事!)
有趣的是,could careless也很常用,而且往往表达一样的意思。比如上面那个例子,如果“stacie回答“I could care less1”, 翻译可以完全不变。
关于这一点,很多学者都表示强烈反对。他们 认为could care less是根本不符合逻辑的表达方式,是对英语的亵渎。如果你could care less, 那么说明你至少是有一点儿care的, 这显然与don’t care at all矛盾。couldn’t care less则意味着“I have so little interest in this I couldn’t possibly care less.” (我对这件事是如此不感兴趣,以至于我不能比现在更不在乎了。)它才等于don’t care at all(一点儿都不在乎)。
也有不少could care less的人认为,它不是不合逻辑,而是说反话加强证据。就像某人发表了一通荒谬的意见之后,你可以带调整口吻地来一句;“高见!” could care less其实只是couldn’t care less的反话而已。
两种意见都有道理,但我觉得更合理的解释是——语言有时就是矛盾的,相反的描述完全可能起到同一种效果。就像中文里的“我好高兴”和“我好不高兴”、“甲队大胜乙队‘等等。这些例子并不存在故意说反话的发,从字面意思来看,它们应该构成反义,但事实上它们同义。没准couldn’t care less和could less就属于这种情况。
其实,英语中也有类似的例子。最典型的就是:“That’s cool!”(“那可真酷/棒!”)和”That’s hot!”
(那可真酷/棒!”)字面上反义,事实上同义。巧的是”That’s hot!”是Paris Hilton的口头禅。虽然早就有这样的用法,但她把”That’s hot!变成了不折不扣的超级流行用语。很多年轻人受到她的影响,现在一看到或听到自己喜欢的事就会来一句:“T虐待要彪炳千古!”
所以,我觉得大家不必计较could care less到底是说反话还是不合逻辑的表达方式,只要记住它和couldn’t care less都等于“I don’t care at all”就可以了。